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· 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

保护华夏文明 发掘档案价值

山东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专注档案数字化、图书/期刊数字化、古籍/文献数字化、依托自主研发的管理系统与严格保密制度,为客户提供安全、高效、全流程的文档数字化服务。

100+经验丰富数字化人员
50000+档案日扫描量(页)
10年+数字化服务经验
30+软件著作权

新档案法施行后,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有了法律依据

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档案法,专门增设档案信息化建设一章,使档案信息化第一次在法律层面得到系统确认。对开展电子档案管理与传统载体数字化的单位来说,这意味着工作有了更明确的依据。选择规范的档案数字化管理公司,并做好档案整理,是把法律要求落到实处的两步关键棋。

法律确认了什么

修订后的档案法明确,各级政府应将档案信息化纳入信息化发展规划,保障档案数字资源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;国家鼓励和支持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;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,可以电子形式作为凭证使用。这些条款把数字化从倡导性工作上升为法律鼓励的任务,也把质量检测与异地备份从技术建议提升为法律义务。

三项要件不可忽视

档案法强调电子档案应当来源可靠、程序规范、要素合规。来源可靠要求形成与收集可追溯,程序规范要求整理归档按制度办理,要素合规要求内容、结构、背景元数据齐全。任何一项不满足,证据效力都可能受到质疑。这也是为什么档案整理与著录元数据采集在项目中不可省略。

依法推进避免踩线

涉及国家秘密的数字化须按保密规定审批,涉及个人隐私的要限定利用范围,对外提供成果须履行开放审核手续。专业团队熟悉这些合规要求,能在方案阶段就规避法律风险,帮助客户在法律框架内高效推进数字化,既完成任务又守住底线。

山东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,现已发展为拥有100余名加工人员、日扫描能力超50000页的专业档案数字化团队。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,通过双软认证,持有档案数字化加工涉密资质,自主研发数据处理管理系统,客户遍布政府机关、档案馆、高校、金融、地产能源与科研院所。

如需了解档案数字化项目方案与报价,欢迎咨询山东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:电话/微信 15910090001,邮箱 15910090001@163.com,地址:山东省临沂市金雀山东路东旭大厦807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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